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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政策會「正常國家論壇」工作小組整理
2007年8月1日版
壹、前言

台灣的民主發展正走到關鍵的十字路口。一方面,台灣人民堅持民主,推動改革,不僅推翻盤據五十年的外來威權政體,促成政黨輪替,同時也在國際上強化台灣人民對台灣前途的發言權,使國際強權無法單獨定義台灣的主權地位。但另一方面,國民黨舊威權殖民體制的殘餘勢力全面回潮,藉操弄族群與國家認同問題發動民主內戰;同時,中國霸權崛起改變了國際與台海現狀,並有計畫地消滅台灣主權的法理與事實存在,使台灣的生存面臨前所未有的壓力。當前台灣民主發展的歷史任務,就在於如何有效因應國民黨威權統治遺緒與中國霸權崛起威脅的內外挑戰。

自1945年日本戰敗放棄台灣主權後,國民黨政府先藉1947年「二二八事件」對台進行恐怖鎮壓,於1948年公布「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至1949年流亡台灣後,更發佈「戒嚴令」對台實施威權統治,使台灣陷入白色恐怖陰霾。直至六零年代,台灣民主運動興起,從黨外先進衝破禁忌發表自由言論,無畏「美麗島事件」的頓挫,民主進步黨於1986 年創立後,更致力爭取民主,歷經解除戒嚴、開放黨禁報禁。而1991年起,終止動員戡亂、廢除刑法100條、國會全面改選、1996年總統直選,為台灣民主化開啟新的里程碑。到了2000年,更進一步和平完成政黨輪替,2004年舉辦全國性公民投票,實現了主權在民的精神。民進黨在民主發展的路上始終扮演重要推手,終使台灣從一個威權政體邁向民主國家之列。

但在同時,中國綜合國力提升之後,卻對台灣展開全面的軍事、外交、經濟和政治攻勢,企圖對台進行法理併吞和事實併吞。中國不但對台發動「三戰」,即法律戰、輿論戰和心理戰,更制訂「反分裂國家法」,使台海和平受到嚴重威脅,不僅片面改變台海現狀,更危及台灣的國家主權與安全。而影響所及,則是台灣「國際關係的不正常」,使台灣即使在民主化之後仍無法在國際上成為一個正常的國家。

另一方面,台灣在民主化後儘管已是主權獨立的國家,卻仍延續大中國的五權憲法架構,使民選政府無法正常運作,產生「憲政體制的不正常」。在意識形態上,
威權主義殘留的教育文化迷思,甚至以國家資源維持的獨裁者紀念體系,仍處處可見,而殖民統治對本土文化的壓制乃至污名化,更阻礙台灣人民形成共同的國家認同,其結果是「國家認同不正常」。威權殖民統治的後遺症也清楚反映在階級間和族群間的差別待遇,尤其是國家以法令和預算特別照顧軍公教和榮民的工作、生活和各項社會福利,破壞以公民身份為共同基礎的社會團結,以及濟弱扶傾的福利國家要求,衍生出國家製造的「社會公義的不正常」。即使在政黨輪替之後,國民黨藉掌握國會仍控制龐大的不當黨產,這不但助長政商勾結、貪污腐化、賄選買票、媒體亂象,侵蝕了民主的品質,造成政黨之間無法公平競爭,民意遭到嚴重扭曲,導致「政黨競爭不正常」。

面對中國威脅和威權遺緒的雙重挑戰,以及「國際關係」、「憲政體制」、「國家認同」、「社會公義」和「政黨競爭」等五大不正常的現象,民進黨作為代表台灣人民追求獨立自主與民主正義的社會力量,值此關鍵時刻,有必要在「台獨黨綱」與「台灣前途決議文」的基礎上,進一步提出「正常國家決議文」,推動正名、制憲、加入聯合國、落實轉型正義與建立台灣之主體性等積極作為,以作為台灣邁向正常國家的路徑圖。

貳、主張
一、 台灣是主權獨立的國家,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互不隸屬,互不治理。
二、 台灣主權屬於國民全體,任何有關獨立主權的變更,必須經由台灣國民以公民投票的方式決定之。
三、 台灣歷經民主發展,已確立台灣的主權地位,並脫離國共內戰的糾葛,徹底切除中華民國與中國的連結。但為破除中國利用「中華民國」的歷史與體制,宣傳「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我國的國號應正名為台灣。
四、 台灣是共同的國家認同。此一認同應建立在現代國家自由平等的公民意識基礎上,尊重並保障各族群與新舊移民的多元文化認同。
五、 政府應以「台灣」的名義加入包含聯合國、世界衛生組織等國際組織。
六、 政府應積極與世界各國(包括中國)建立平等而正常的外交關係,並致力於台灣與中國關係(台中關係)之正常化。我國與其他國家簽署的任何條約或政治性協定,應在符合國際法的規範與不損害台灣主權的原則下進行。
七、 政府須盡速制定一部台灣新憲法,破除「憲法一中」的迷障,以落實主權在民與憲政民主的精神與制度。新憲法應明訂台灣的領土主權與國民身份,以符合台灣主權現狀,並徹底擺脫中華民國體制的後遺症。
八、 政府須積極推動「台灣」正名,全盤檢討法律體系、政府機關與國營事業的名稱與法律用語。特別是政府在國際組織與正式邦交關係,應以「台灣」作為外交文件與活動的名稱。
九、 政府須全面推動轉型正義,平反並調查政治事件的真相,追討國民黨不當黨產,落實司法改革,並改善因威權統治遺留的語言文化歧視、資源分配不公、以及如18%優惠利率等照顧特定群體的福利措施。
十、 政府須推動以台灣為主體的教育與文化,提倡母語,加強台灣歷史的認識以提昇台灣認同。並促進與世界上多元的文化、藝術進行交流學習,以建立文化多元、命運一體的國家。

參、說明
台灣過去二十年來的政治發展,是台灣人民以無比的決心與毅力,在不畏懼強權壓迫與前仆後繼的犧牲下,所爭取到當家作主的一段民主轉型史。在1991年動員戡亂體制終止前,台灣民主演進的重點在瓦解國民黨的外來威權統治,民進黨當時提出了「台獨黨綱」,標舉「建立主權獨立自主的台灣共和國」,以台灣人民民主自決理論打敗了國民黨保守派的委任間接民主主張,推進了國會全面改選與總統直選,以及其間將近十年由選舉驅動的「分期付款式的民主化」。

在1991年之後,隨著台灣民主化的進程,民進黨也全面投入了以選舉路線為主的體制內改革階段,也就是透過進入中華民國體制進行改革體制的務實路線。在李登輝推動「中華民國台灣化」的競爭下,加上中國當時國力尚不足以主導國際秩序的情況下,民進黨為了加速贏取政權,提出了「台灣前途決議文」,以「台灣,固然依目前憲法稱為中華民國,但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互不隸屬」的表述方式,間接承認中華民國體制的合法性。其策略是將重點置於台灣內部的民主改革,對於中華民國所牽涉的憲法體制與國際法問題,暫時不予處理。

2000年政黨輪替,台灣進入了本土政權執政的民主深化期。不僅廢除了國民大會,更在2004年舉行了台灣有史以來第一次全國性的公民投票,同時台灣人認同、台灣前途由台灣人民決定、台灣不是中國的一部分、以台灣名義加入聯合國等,都獲得台灣民眾不分黨派的支持,成為社會的主流共識。台灣已經具備作為一個國家所需的所有條件,也正以新而獨立的國家希望參與和回饋國際社會。

但同時,中國的霸權崛起卻正在改變台海的現狀和台灣的主權地位。中國片面解釋「一個中國原則」,將其「一中原則」國際化,全面性地壓縮台灣的生存空間,更通過「反分裂法」將非和平手段處理台海爭議法律化,使台灣在國際上面臨被法理併吞進而事實併吞的存亡問題。此外,國民黨在2000年敗選下台後揚棄李登輝的本土路線,重返兩蔣威權時代與終極統一的舊道路,並與中共握手言歡以「聯共制台」,將台灣「去政府化」、「中華人民共和國化」,將同時藉掌握立法院優勢和文化霸權,擴大台灣內部的認同分歧,為奪回政權,發動「民主內戰」。

面臨國共勢力的內外夾擊,台灣的國家主權與安全以及民主的未來,正遭遇明顯而立即的生存危機。國民黨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都主張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國民黨製造「九二共識」,主張以「一中各表」處理兩岸關係,而台灣終極只能與中國統一。中國政府方面則主張,雖然從1949年中共建國至今從未統治過台灣,但根據中華民國宣稱擁有台灣主權,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了中華民國的國際事實,因此主張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分。在兩岸關係上,沒有「一中各表」的「九二共識」,在面對尚未統一的現況,主張以「一國兩制」併吞台灣。至於國際普遍認知的「一個中國」,則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為中國唯一合法代表,但並未明定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根據1951年舊金山合約,日本放棄對台灣的主權,但並未處理台灣歸屬於誰。1971年聯合國第2758號決議雖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中華民國」,為中國在聯合國的唯一合法政府,也並未解決台灣的主權問題。即使美國政府1979年制訂的台灣關係法,也採取台灣不隸屬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立場。

我們認為,在國民黨的威權殖民統治時期,基於台灣人民並未同意此一統治政權,以及中華民國政府雖流亡台灣,但並不具備對台灣的合法佔有等法理事實,因此「台灣地位未定」,以及「台灣前途住民自決」,乃成為當時民主運動的主流觀點。而當台灣已經完成了民主化,台灣人民已經透過民主選舉產生政府,甚至以公民投票行使直接民主,台灣地位已經獲得住民的確定,台灣主權當然屬於台灣國民全體。在人民、土地、政府和主權都已確立的原則下,台灣無疑地已經成為一個主權獨立的新國家。

但遺憾的是,台灣雖然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卻是一個不正常的國家。造成台灣國家不正常的原因,一方面是國民黨威權統治的遺緒,他方面則是中國霸權崛起的威脅;而兩者的交集則是中華民國體制所產生的問題。換句話說,中華民國使得代表中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可以和台灣做主權的連結,進而以「一個中國」對台灣進行法理的併吞。

民進黨藉由參與中華民國體制推進台灣民主改革的策略已經走到盡頭了。當今,唯有擺脫中華民國體制的束縛,以改國號、制新憲、加入聯合國、落實轉型正義,和建立台灣主體性,才能建構一個真正正常、完整而偉大的民主國家。

「台灣國家正常化決議文」草稿(蔡同榮版)

壹、 前言
一九八六年,民進黨成立時,提出「基本綱領」,強調:「基於國民主權原理,
建立主權獨立自主的台灣共和國及制定新憲法的主張,應交由台灣全體住民以公
民投票方式選擇決定」。用公民投票的方式來建立台灣共和國遂成為民進黨奮鬥
的目標。
然而,一九九九年,為適應島內外情勢的變遷,民進黨提出「台灣前途決
議文」,指出:台灣「依目前憲法稱為中華民國」,以及「有關獨立現狀的更動,
必須經由全體台灣住民以公民投票的方式決定。」民進黨不但接受「中華民國」
國名,並且公投不是用來積極建立台灣共和國,而是用來消極防止改變台灣現狀。
※(一九九九年,為適應島內外情勢的變遷,及總統大選的需要,民進黨提出「台灣前途決議文」,指出:台灣為了參與各種國際組織及國際活動,雖然憲法上使用「中華民國」名稱,但國內外經常使用「台灣」名稱,而且即使「台灣」使用「中華民國」名稱,但與一九四九年以前的「中華民國」並不相同。)—考試院姚院長嘉文針對第二段內容的建議文字
天佑台灣,二○○○年,民進黨執政後,台灣國民意識普遍上揚,因而,二
○ ○七年,陳水扁總統宣示:「台灣要獨立,台灣要正名,台灣要制憲,台灣要
發展,台灣沒有所謂左右的問題,只有統獨問題」。陳總統的「四要一沒有」,是要引導台灣國家正常化的走向。為落實這個宣示,民進黨實有必要制定「台灣國家正常化決議文」。
「台灣前途決議文」仍有保留的必要。不過,為了突顯台灣國家正常化的主張,符合目前社會的期待,必須提出本項「台灣國家正常化決議文」,以示本黨與時俱進,持續發展的決心。

貳、 主張
第一、確立台灣為正常國家。
廢除國統會、國統綱領、反對「一國兩制」、「一個中國」、「一個中國
各自表述」、「和平協議」、邦聯制;台灣是一個多數族群先後移民來、
自然形成的新國家,要堅持「台灣、中國 一邊一國」,並且,在適當
時機舉行公民投票,以確立台灣成為正常國家。
第二、對等的中國政策。
台灣從未隸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與中國的交流,應以對等的地位為
之,不應接受任何矮化台灣的方式或違反「一台一中」的大原則;防
止中國的滲透,台灣不應承認中國學歷,也不應開放台灣的學校到中
國招生;中國若以武力嚴重威脅台灣的安全時,政府應認為是舉行公
民投票,宣佈台灣獨立的適當時機。
第三、加強對台灣的認同。
凡是外來政權所遺留下來的國旗、國歌、「國父」,甚至於忠烈祠的中
國烈士等,都應由本土政權制定來取代;「國父」是中國的國父,不
是台灣的,因此,以「國父」、「中山」及「中正」、「介石」為名的建
築、路名、校名都應改名,同時撤除兩人的銅像。
第四、推動台灣文化。
台灣文化是台灣國的地基,政府應在學校、媒體、社會各角落宣揚台
灣的歷史、地理,推廣台灣文化,來培養台灣人民愛國的情操;同時,
輔助台灣作家、音樂家、藝術家、演員;在學校普遍設立台灣母語及
文化研究系所。
第五、提倡母語。
母語是推廣台灣文化最有效的工具,應與北京話,甚至於英語,同列
為「國家語言」,而「通用語言」由法律定之;學校應推廣母語教育;
政府應獎勵電子媒體開辦母語節目;本黨公職人員也要帶頭講母語,
以蔚為風氣。
第六、正名台灣。
國家應正名為「台灣」,因而,國家年號應使用「公元」;外館與國
營事業行號要用「台灣」;護照也要明白表明為「台灣護照」。今後,
應以「台灣」的名稱申請加入聯合國、世界衛生組織等國際組織。
第七、制定新憲法。
新國家新憲法,台灣應制訂新憲法來建立三權政府;廢除院轄市制度
:所有縣市直接、平等隸屬中央政府;立委應依人口比例產生,因此,
金馬各選出一位立法委員及原住民立委的選舉制度都應改變;明確規
範台澎金馬為領土範圍;並且降低修憲門檻,以符合實際所需。

參、 說明
一個健康的組織要能適應其環境:環境不時在變,組織要能調整其成員、結構、政策來應變。同樣的道理,民進黨要生存發展,必須不斷地適應新的環境。
民進黨與國民黨、親民黨(泛藍)最大的差異是本土化:民進黨認同本土,而泛藍較不認同台灣,甚至於傾向中國。因此,民進黨最重要的生存環境是台灣意識的加強。
二○○○年,民進黨執政以來,台灣意識急劇上升。該年,認為自己是「台灣人」者有百分之四十三(陸委會民調),二○○六年,高達百分之五十九(自由時報民調)。七年前,支持台獨的民眾有百分之十六(政大民調),二○○六年底,增加到百分之六十二(政大民調)。
台灣意識上揚,台灣人民支持台灣獨立建國的程度也提高,面對這種現實,民進黨要做個抉擇:是要讓台灣人民拖著走,還是要帶領台灣人民向前走?我們別無選擇,應該走向獨立建國的大道!
因此,台灣人民要隨著時代的進步,努力擺脫傳統的束縛,把過去不合理的制度及現象,與理想背道而馳的現實,以及矛盾之處統統糾正過來。我們要以積極的態度,由各種途徑,用各種方法,來邁向國家正常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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